一、聘僱日期:2014年11月21日起
二、試用期間:3個月
三、起薪:依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每週上班5天,每天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午休1小時。
五、具備條件:
(一)大學畢業。
(二)中、英文說、寫流利。
(三)具美國公民身分或持有美國永久居留證及合法工作權。
(四)有美國駕照、無重大肇事紀錄。
(五)電腦文書軟體操作嫻熟並諳中文電腦打字。
(六)能配合本組公務需要加班。
六、報名應徵截止日期:2014年11月7日止(以郵戳為憑)。
七、審查程序:書面初審通過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初審者,不另行通知(申請原件恕不退回)。
八、資料寄送:
(一)需備資料:中、英文履歷及美國國籍或合法居留證明影本
(二)寄送地址:
Ms. Wang
Education Division, Taipei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in New York
1 East 42nd Street, 6th Floor, New York, NY 10017
九、聯絡人:教育組王小姐 (212) 317-7385; [email protected]
駐紐約辦事處教育組敬啟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