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中華民國友邦駐聯合國代表團擬招募實習人員,工作內容包括出席聯合國大會及主要委員會會議、撰寫紀錄及研析報告、協助代表團文書作業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二、 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籍且有美國合法工作資格(備OPT或綠卡)。
(二) 請備美國聯邦或州政府核發之有效證件(駕照或其他Photo ID)。
(三) 英文能力需聽、說、讀、寫均流利。
(四) 具美國碩士學歷(須修完課程或已畢業者為佳),科系不拘,惟須對國際事務或我國外交有一定瞭解,主修國際關係、法律者為佳。
(五) 工作期限:本年4月至10月,全職工作者佳或一周至少可工作4個全天。
(六) 意者請於本年3月30日前將個人中英文簡歷以電子郵件傳送至ysliang@mofa.gov.tw;電話:212-317-7312(梁秘書)。本處將篩選適宜者另通知面試之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