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1名
二、起聘日期:105年2月1日
三、資格條件:
(一)學歷:需具博士學位,或業界專才師資須具碩士以上學位。
(二)學術專長:若能教授多重跨領域戲劇課程,如戲劇教育、應用戲劇或一般劇場等,優先考量
(三)經歷:具備劇場實務工作經驗或導演、燈光、舞台技術等專長者亦優先考慮。
四、受理日期:
(一)即日起至104年09月28日止(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或直接送達本系,封面請註明「應徵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專任教師」。
(二)繳交方式:
郵寄(送件)地址:700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國立臺南大學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收
五、繳交文件:
(一)填具「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後,檢附資料表書面及檔案光碟。
(二)共同必備資料:
1.學士以上各學位之畢業證書各一份。
2.教師資格證書(如未曾送審者免附)影本一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三)未具大專教師資格者,請附博士論文、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各三份;如持國外學歷者,請先將學位證明書(或臨時畢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手續,並請提供入出境證明書。
(四)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五)個人履歷表:需含自傳、照片、聯絡方式、學歷、經歷、專長領域、研究方向、著作目錄(SSCI、TSSCI期刊論文請註明)、可開授之課程、獲獎紀錄等。
(六)五年內重要研究著作抽印本或劇本、戲劇/劇場作品照片或演出紀錄光碟等一式三份。
(七)可任教課程之教學大綱。
(八)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六、備註:
(一) 甄選所列學歷係指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系、大學畢業。
(二) 新聘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二年之義務。
(三) 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
(四) 聯絡方式:06-2601855 戲劇創作與應用學系呂小姐。
國立臺南大學.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