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106年與世界百大名校合設獎學金甄選簡章
發布日期:105年10月3日
發稿單位: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
承辦人:洪慈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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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聯絡人:黃靖雅一等教育秘書
電話:(02)7736-6740/09896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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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國人才培育,教育部與10所世界百大名校合作設置獎學金(以下簡稱「共資共名獎學金」,包含「臺灣劍橋大學獎學金」、「臺灣牛津大學獎學金」、「臺灣聖路易市華盛頓大學獎學金」、「臺灣南加州大學獎學金」、「臺灣加州理工學院獎學金」、「臺灣哥倫比亞大學獎學金」、「臺灣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獎學金」、「臺灣澳洲國立國家大學獎學金」、「臺灣巴黎南區大學獎學金」及「臺灣荷語魯汶大學獎學金」等10項獎學金),相關甄選簡章已於今(3)日公告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http://depart.moe.edu.tw/ED2500/)。
申請者須依簡章規定,分別於各合作學校申請入學期限前,向各該校提出博士班入學許可申請,並須於教育部獎學金報名受理期限內至「教育部各類公費獎學金報名網頁」(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進行線上報名作業。
106年「共資共名(共同資助、共同署名)獎學金」一律採先網路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應繳書件電子檔後,掛號郵遞寄送報名表正本,不受理現場報名申請,且上述10項獎學金,僅能擇一報考,報名方式與時程如下:
一、 申請入學許可:申請者須同時向合作學校提出106年博士秋季班入學許可申請,並向教育部提出獎學金申請,各校截止期限不一,請參閱簡章並於各校截止期限前提出申請。
二、 教育部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電子資料:自105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8:30至106年1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開放網路線上報名及上傳應繳電子資料。
三、 郵遞紙本資料:申請人須將報名表列印並簽名後,以掛號郵寄至10699臺北郵局第90-9號信箱(P.O.BOX 90-9 Taipei City 10699, Taiwan R.O.C.)「教育部委託辦理獎學金專案報名組收」,並於106年1月17日(星期二)下午5:00以前寄達,請有意申請者自行掌握郵遞時間,倘逾期寄達,將不予受理。
教育部自99年與英國劍橋大學議定共同設置「臺灣劍橋大學獎學金」後,每年陸續新增與1至2所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105年再添與英國牛津大學及比利時荷語魯汶大學新完成簽署獎學金備忘錄,共計與10所世界頂尖大學合作,提供臺灣優秀學子攻讀博士學位獎學金。
本項獎學金特色為基於平等互惠,雙方平均分攤學費、生活費等獎助金額,鼓勵我學生赴各合作學校攻讀博士學位,每年每校獎助5名全額獎學金名額,獎助期限為3年或4年。
教育部呼籲有意申請此項獎學金者,請儘早依照簡章規定備齊報名資料,儘速依各該校相關規定申請入學,並依前述報名時程及規定完成報名程序。
1051003-1教育部公布106年與世界百大名校合設獎學金甄選簡章新聞稿_國際及兩岸教育司_.doc |
_附件_106年教育部與世界百大合作設置獎學金甄選簡章.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