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校長遴選辦法、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 遴選作業細則及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決議,公開徵求推薦 校長候選人,自 112 年 8 月 1 日起聘,任期 4 年。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候選人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0 條規定,具下列第 1 款各目 資格之 1 及第 2 款資格: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中央研究院院士。
(2)教授。
(3)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2.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 計 3 年以上。
(二)候選人於 112 年 8 月 1 日尚未滿 65 歲(須於民國 47 年 8 月 2 日 以後出生)
(三)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資格,且未有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限制任用之情事外,尚須符合下列 所有條件:
(1)在學術上具有成就與聲望。
(2)具有高尚品德與情操。
(3)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4)具有卓越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5)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6)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
已兼 任前述機關團體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 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三、推薦方式依下列方式之一推薦:
四 、 歡 迎 推 薦 之 個 人 或 團 體 自 本 校 網 頁 「 校 長 遴 選 專 區 」下載 (https://pselection.nutn.edu.tw/)推薦表格,請填妥校長候選人連署推 薦表後,連同校長候選人資料表等相關資料(請附 PDF 電子檔)及三 年內二吋證件照(請附電子檔)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前, 以掛號(郵戳為憑)寄達或親送「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五、被推薦人提供之資料如有不全或表格、撰寫方式不符規定等情形,經 通知聯絡人及被推薦人於一週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六、本校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700301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電話:06-2133111 轉 153、傳真:06-2137323
聯絡人: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范秘書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之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候選人應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10 條規定,具下列第 1 款各目 資格之 1 及第 2 款資格:
1.具下列資格之一:
(1)中央研究院院士。
(2)教授。
(3)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2.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 計 3 年以上。
(二)候選人於 112 年 8 月 1 日尚未滿 65 歲(須於民國 47 年 8 月 2 日 以後出生)
(三)本校校長候選人除應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資格,且未有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限制任用之情事外,尚須符合下列 所有條件:
(1)在學術上具有成就與聲望。
(2)具有高尚品德與情操。
(3)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4)具有卓越規劃、組織及領導能力。
(5)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6)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
已兼 任前述機關團體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 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三、推薦方式依下列方式之一推薦:
- 由校內編制內專任講師以上之教師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 本校校友二十人以上之連署推薦。
- 國內外學術單位之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二十人以上之 推薦。
四 、 歡 迎 推 薦 之 個 人 或 團 體 自 本 校 網 頁 「 校 長 遴 選 專 區 」下載 (https://pselection.nutn.edu.tw/)推薦表格,請填妥校長候選人連署推 薦表後,連同校長候選人資料表等相關資料(請附 PDF 電子檔)及三 年內二吋證件照(請附電子檔)於民國 111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二)前, 以掛號(郵戳為憑)寄達或親送「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
五、被推薦人提供之資料如有不全或表格、撰寫方式不符規定等情形,經 通知聯絡人及被推薦人於一週內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六、本校聯絡資料如下:
地址:700301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電話:06-2133111 轉 153、傳真:06-2137323
聯絡人:國立臺南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范秘書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