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資格:
具國內、外圖書資訊學、資訊管理、資訊傳播、教育科技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2.繳交資料:
3.其他須知事項:
4.起聘時間及職級:
5.申請截止日期:民國109年8月17日,以郵戳為憑。
6.郵寄地址:
所有文件必須以紙本形式寄至:
臺北市10617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收。
7.聯絡資訊:林奇秀主任
電話(02)3366-2958;傳真(02)2363-2859;E-Mail: [email protected]。
具國內、外圖書資訊學、資訊管理、資訊傳播、教育科技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2.繳交資料:
- 博士學位證件影本(本國人持國外學歷者需經臺灣駐外使館/代表處認證)。若無博士學位證書者,須檢附臨時學位證明,且其中需載明起聘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
- 碩、博士班成績單。
- 經歷證件影本。
- 履歷表。
- 代表作及參考作全文:
- 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作應至少二篇,專書得以一本為代表作。聘任為助理教授等級者,則得以其博士學位論文為代表作送審,請自行指定代表作與參考作
- 送審著作中,代表作應為應徵者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本次聘任送審前五年內(民國105年2月以後出版)之著作;參考作應為應徵者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及本次聘任送審前七年內(民國103年2月以後出版)之著作。五年或七年內之起算日,以教師證書審定生效日(民國110年2月1日或民國110年8月1日)往前推算五年或七年內。
- 【代表作定義請參考: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629 )。
- 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作應至少二篇,專書得以一本為代表作。聘任為助理教授等級者,則得以其博士學位論文為代表作送審,請自行指定代表作與參考作
- 已發表之著作目錄。
- 曾於各大學教授之課程或可授課之課程名稱,及其課程內容說明(含授課大綱及參考書目)。
3.其他須知事項:
- 可以中文及英文授課者。
- 經本系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初審通過後,應徵者須親自至本系面談並進行一場學術演講,旅費等一切費用自理。
- 所有申請資料概不退還。
4.起聘時間及職級:
- 視行政作業時間,自民國110年2月1日或110年8月1日起聘;職級視申請者資歷而定。
5.申請截止日期:民國109年8月17日,以郵戳為憑。
6.郵寄地址:
所有文件必須以紙本形式寄至:
臺北市10617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國立臺灣大學圖書資訊學系 收。
7.聯絡資訊:林奇秀主任
電話(02)3366-2958;傳真(02)2363-2859;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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