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及本校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預計自111年8月1日起聘,任期四年。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外(年資計至推薦截止日止),並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九條規定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著有學術成就與聲望。
(二)高尚之品德情操。
(三)具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四)處事公正,有規劃、組織及領導之能力。
(五)尊重學術自由。
(六)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已兼任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三、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八條規定,校長候選人之產生需依下列方式之一向遴委會推薦並完成登記:
(一)本校專任教師二十人以上之連署。
(二)國內外學術單位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二十人以上之連署。
(三)本校畢業之校友三十人以上之連署。
(四)內政部核准立案之各學術文化團體正式會議決議推薦。
同一連署人以推薦一名候選人為限,同時為二名以上候選人連署推薦時,其連署推薦皆為無效。
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不得參與連署推薦。
四、推薦人應先徵詢被推薦人之參選意願,並提供校長候選人自我檢核表(表1)、校長候選人基本資料表(表2)、校長候選人推薦表(表3-6)、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表7),及包括下列各項資料提供,以供遴委會公開陳列及審查:
1.基本資料、學歷(大學以上)、經歷。
2.著作、作品或發明目錄。
3.各項學術獎勵、榮譽事項(含服務及貢獻)。
4.推薦理由。(表3-表6)
5.治校理念、願景(含妥善運用資源之規劃)與承諾。(表2)
五、本校校長遴選相關法規及表格資料請至本校網站「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專區」網頁下載(https://person.ntcu.edu.tw/front/new/new09/news.php?ID=bnRjdV9wZXJzb24mbmV3MDk=)或來電(函)索取。凡有意推薦者,請填妥表格後,連同相關資料(請附電子檔),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送或送達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人事室代收,以郵戳日期或本校簽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相關表件及資料一經報名恕不退還。
六、資料不全或有誤者,應即函知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於函到七日內補正。
七、有關校長候選人資格審查及相關遴選作業規定,另依報經教育部備查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辦理。
八、遴委會聯絡資料如下:
聯絡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人事室主任周均育
地 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電 話:04-22183321
傳 真:04-22183320
E-mail:[email protected]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 敬啟
二、本校校長候選人資格除應具備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之資格外(年資計至推薦截止日止),並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九條規定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著有學術成就與聲望。
(二)高尚之品德情操。
(三)具前瞻性之教育理念。
(四)處事公正,有規劃、組織及領導之能力。
(五)尊重學術自由。
(六)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
已兼任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辭去兼職,就任校長期間亦不得兼任。
三、依本校校長遴選辦法第八條規定,校長候選人之產生需依下列方式之一向遴委會推薦並完成登記:
(一)本校專任教師二十人以上之連署。
(二)國內外學術單位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二十人以上之連署。
(三)本校畢業之校友三十人以上之連署。
(四)內政部核准立案之各學術文化團體正式會議決議推薦。
同一連署人以推薦一名候選人為限,同時為二名以上候選人連署推薦時,其連署推薦皆為無效。
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委員不得參與連署推薦。
四、推薦人應先徵詢被推薦人之參選意願,並提供校長候選人自我檢核表(表1)、校長候選人基本資料表(表2)、校長候選人推薦表(表3-6)、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表7),及包括下列各項資料提供,以供遴委會公開陳列及審查:
1.基本資料、學歷(大學以上)、經歷。
2.著作、作品或發明目錄。
3.各項學術獎勵、榮譽事項(含服務及貢獻)。
4.推薦理由。(表3-表6)
5.治校理念、願景(含妥善運用資源之規劃)與承諾。(表2)
五、本校校長遴選相關法規及表格資料請至本校網站「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專區」網頁下載(https://person.ntcu.edu.tw/front/new/new09/news.php?ID=bnRjdV9wZXJzb24mbmV3MDk=)或來電(函)索取。凡有意推薦者,請填妥表格後,連同相關資料(請附電子檔),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送或送達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人事室代收,以郵戳日期或本校簽收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相關表件及資料一經報名恕不退還。
六、資料不全或有誤者,應即函知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於函到七日內補正。
七、有關校長候選人資格審查及相關遴選作業規定,另依報經教育部備查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辦理。
八、遴委會聯絡資料如下:
聯絡人: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第六任校長遴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人事室主任周均育
地 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電 話:04-22183321
傳 真:04-22183320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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