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是美國發展最早的職業運動,美國職棒大聯盟(Major League Baseball, MLB)則為美國最高級別的職業棒球比賽。長久以來,觀賞職棒比賽已經成為美國社會普遍參與的健康家庭活動,而美國職棒長年來穩健發展,不僅有利銜接大學運動人才及激勵優秀球員職涯發展,更對於美國的普及運動風氣及體育人才養成極有助益。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係由1876年成立的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與1901年成立的美國聯盟(American League)組成。1903年時兩個聯盟達成協議正式承認彼此在美國職業棒球的對等地位,而在2000年時兩者進一步合併並且撤除各自的行政單位,由雙方認定的大聯盟執行長統一管理。根據大聯盟的統計,目前職業競賽共有30支球隊,分別有29支來自美國各地以及1支加拿大球隊參與。這些隊伍提供從小愛好棒球運動的學生一個非常好的願景。
美國職棒大聯盟球隊包括國家聯盟16隊及美國聯盟14隊,而職棒大聯盟競賽制度分為:例行賽:一般情況下,30支球隊必須進行162場例行賽,期間美國聯盟和國家聯盟每季均有15場的跨聯盟對戰。分區冠軍(Division Championship):該聯盟的三個分區中,單獨就自己所屬的分區裡面,勝率最高的球隊為分區冠軍隊。外卡(Wild Card)則是該聯盟中,除了三個分區冠軍球隊外,由分區第二的球隊中,找一支勝率最高的球隊取得該聯盟的外卡資格。聯盟分區賽(League Division Series):聯盟中,三個分區冠軍與外卡球隊將舉行聯盟分區賽。聯盟冠軍賽(League Championship Series)則是在分區賽的贏家進行七戰四勝制冠軍賽。這些總總賽事不僅成為美國家庭重要活動,也是運動產業作為提供運動教育發展溫床極好的範例。
此外,美國職棒大聯盟選秀制度是培養優秀球員的機制,用來均衡球團實力,球團選秀權的順位與其季賽的排名是成反比,季賽戰績較弱者有優先選秀順位,以利其補進實力佳的選手來提升戰力。大聯盟對於參與選秀球員資格之認定,首先是關於國籍與居住地的問題,一般而言,以居住在美國、加拿大、波多黎各及美屬領地的球員為主,其他國家出生的球員,若在美國的大學或高中讀書,且有正式學籍,亦可以參加選秀。球隊在選定後,於下一次選秀會前一週或該球員進大學前,都保有簽約權。若該球員就讀短期大學,則必須讓他完成學業及球季賽始能簽約。此外,另有自由球員(Free agents)選秀,這是指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六年以上,且無任何合約限制在身之球員可投入自由球員待價而沽,球員們之實力都有一定水準之上,常常是球團極力拉攏的對象,尤其是大財團經營之球隊更是積極網羅,希望增加球隊爭取冠軍的實力,這些機制對於激勵優秀球員的長期職涯發展有利。
提供單位:駐紐約辦事處教育組
參考:
http://www.baseball-reference.com/
http://www.newsday.com/sports/baseball/yankees/ny-ystad-sg,0,1532970.storygallery?coll=ny-yankees-utility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係由1876年成立的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與1901年成立的美國聯盟(American League)組成。1903年時兩個聯盟達成協議正式承認彼此在美國職業棒球的對等地位,而在2000年時兩者進一步合併並且撤除各自的行政單位,由雙方認定的大聯盟執行長統一管理。根據大聯盟的統計,目前職業競賽共有30支球隊,分別有29支來自美國各地以及1支加拿大球隊參與。這些隊伍提供從小愛好棒球運動的學生一個非常好的願景。
美國職棒大聯盟球隊包括國家聯盟16隊及美國聯盟14隊,而職棒大聯盟競賽制度分為:例行賽:一般情況下,30支球隊必須進行162場例行賽,期間美國聯盟和國家聯盟每季均有15場的跨聯盟對戰。分區冠軍(Division Championship):該聯盟的三個分區中,單獨就自己所屬的分區裡面,勝率最高的球隊為分區冠軍隊。外卡(Wild Card)則是該聯盟中,除了三個分區冠軍球隊外,由分區第二的球隊中,找一支勝率最高的球隊取得該聯盟的外卡資格。聯盟分區賽(League Division Series):聯盟中,三個分區冠軍與外卡球隊將舉行聯盟分區賽。聯盟冠軍賽(League Championship Series)則是在分區賽的贏家進行七戰四勝制冠軍賽。這些總總賽事不僅成為美國家庭重要活動,也是運動產業作為提供運動教育發展溫床極好的範例。
此外,美國職棒大聯盟選秀制度是培養優秀球員的機制,用來均衡球團實力,球團選秀權的順位與其季賽的排名是成反比,季賽戰績較弱者有優先選秀順位,以利其補進實力佳的選手來提升戰力。大聯盟對於參與選秀球員資格之認定,首先是關於國籍與居住地的問題,一般而言,以居住在美國、加拿大、波多黎各及美屬領地的球員為主,其他國家出生的球員,若在美國的大學或高中讀書,且有正式學籍,亦可以參加選秀。球隊在選定後,於下一次選秀會前一週或該球員進大學前,都保有簽約權。若該球員就讀短期大學,則必須讓他完成學業及球季賽始能簽約。此外,另有自由球員(Free agents)選秀,這是指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六年以上,且無任何合約限制在身之球員可投入自由球員待價而沽,球員們之實力都有一定水準之上,常常是球團極力拉攏的對象,尤其是大財團經營之球隊更是積極網羅,希望增加球隊爭取冠軍的實力,這些機制對於激勵優秀球員的長期職涯發展有利。
提供單位:駐紐約辦事處教育組
參考:
http://www.baseball-reference.com/
http://www.newsday.com/sports/baseball/yankees/ny-ystad-sg,0,1532970.storygallery?coll=ny-yankees-ut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