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冠狀肺炎持續蔓延,我國政府近期已開放在臺無二等親可幫忙寄送口罩之國人、僑胞及留學生向各駐外僑務單位免費申請口罩。謹轉知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相關申請規定如次:
一、申請對象
旅居美國紐約州、新澤西州、賓州及康州在臺無二等親可幫忙寄送口罩之國人、僑胞及留學生。
附註: 考量部分留學生在臺雖有二親等親屬,但因口罩寄送有困難,目前亟有需求,經與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研議後,同意臺灣留學生急需醫療口罩者,在臺雖有二親等親屬,仍可在急難救助原則下,填妥「留學生醫療口罩需求書」如下方附檔,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申請數量
以每人每2個月提供15片醫療口罩為原則,並以第一次申請者為優先。
三、申請方式
1.為求郵寄地址及聯繫電話等相關資料無誤,請詳實填寫Google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vuAzEXe29WLpocQLqJPAuyH1pFWOrh2hOu3XSXZryuDi7cA/viewform。
2.完成Google表單後,請備齊下列文件寄送該中心:
(1)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或其他足資佐證為我旅外國人之證明文件(影本或照片均可)。
(2)親簽「旅外在臺無二親等親屬國人、僑胞及留學生醫療口罩需求書」(如下方附檔)
3. 文件寄送方式【主旨或信封請註明「申請醫療口罩」】:
(1)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陳小姐或
[email protected]鮑小姐
(2)傳真:718-961-3303
四、提醒事項
1.該中心經審核Google表單資料及所送文件無誤後,將依序寄發醫療口罩。
2.醫療口罩由臺灣空運送達後尚須分裝作業,請耐心等候。
3.居家避疫期間,建議優先以電郵送件,降低接觸風險。
4.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過期仍具申請資格。
5.每2個月提供醫療口罩,將以該中心口罩寄出日重新起算。
6.醫療口罩寄運費用由該中心負擔。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該中心電話:718-886-7770
相關申請規定以該中心公告內容為準:
https://m.facebook.com/138095649710860/posts/1359967607523652/?d=n
一、申請對象
旅居美國紐約州、新澤西州、賓州及康州在臺無二等親可幫忙寄送口罩之國人、僑胞及留學生。
附註: 考量部分留學生在臺雖有二親等親屬,但因口罩寄送有困難,目前亟有需求,經與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研議後,同意臺灣留學生急需醫療口罩者,在臺雖有二親等親屬,仍可在急難救助原則下,填妥「留學生醫療口罩需求書」如下方附檔,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二、申請數量
以每人每2個月提供15片醫療口罩為原則,並以第一次申請者為優先。
三、申請方式
1.為求郵寄地址及聯繫電話等相關資料無誤,請詳實填寫Google表單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evuAzEXe29WLpocQLqJPAuyH1pFWOrh2hOu3XSXZryuDi7cA/viewform。
2.完成Google表單後,請備齊下列文件寄送該中心:
(1)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或其他足資佐證為我旅外國人之證明文件(影本或照片均可)。
(2)親簽「旅外在臺無二親等親屬國人、僑胞及留學生醫療口罩需求書」(如下方附檔)
3. 文件寄送方式【主旨或信封請註明「申請醫療口罩」】:
(1)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陳小姐或
[email protected]鮑小姐
(2)傳真:718-961-3303
四、提醒事項
1.該中心經審核Google表單資料及所送文件無誤後,將依序寄發醫療口罩。
2.醫療口罩由臺灣空運送達後尚須分裝作業,請耐心等候。
3.居家避疫期間,建議優先以電郵送件,降低接觸風險。
4.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過期仍具申請資格。
5.每2個月提供醫療口罩,將以該中心口罩寄出日重新起算。
6.醫療口罩寄運費用由該中心負擔。
有任何問題請逕洽紐約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該中心電話:718-886-7770
相關申請規定以該中心公告內容為準:
https://m.facebook.com/138095649710860/posts/1359967607523652/?d=n
留學生口罩需求申請書 |